習近平總書記在上海考察時分別在楊浦👨、長寧提出了兩個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理念🎁。在楊浦濱江⇢,指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在虹橋古北,指出“我們走的是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決策都是依照程序、經過民主醞釀🚴🏽,通過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產生的”。如何在人民城市理念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之間找到契合點,使之成為城市發展的價值指引和思想支撐,是需要研究的重大課題。
從近年來關於民主理論研究和城市治理研究的一些取向和成果來看,可通過“共治與協同”這樣的基本理論來架起人民城市理念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的橋梁👼,找到兩個理念的契合點👈🏿,使之成為城市治理的理論基石。
所謂“共治與協同”的取向主要意思是說,在現代城市治理進程中3️⃣,政府與民眾🤫、國家與社會在形成一種合作共事關系的基礎上🥏,共同承擔城市公共事務治理責任。具體來說,政府作為執掌社會公共權力的主體🐼🍙,承擔城市治理的主要角色和主要責任。尤其是🕙,可通過合法使用國家強製力的優越地位,決定社會公共資源配置⛅️,對社會公共事務作出權威性決定,創設並維護一定的社會公共秩序。但政府不能是也不應是城市治理的唯一主體🏌🏻♀️,城市市民個體或團體,包括非政府組織甚至私營機構等👇🏿,都可與政府一起共同承擔城市治理責任🎬,進而形成國家與社會、政府與非政府協同治理的特征和模式。
在“共治與協同”治理模式下☺️,人民是城市權力的主體🙍♀️,也是城市治理的主體𓀚。這體現了我們黨“人民至上”“以人民為中心”等核心價值,符合“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以及“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的精神要義。實踐反復證明🟤,真正說明一個國家是不是民主的,取決於“全體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人民群眾能否暢通表達利益要求,社會各方面能否有效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國家決策能否實現科學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過公平競爭進入國家領導和管理體系”;一個國家民主不民主💃,關鍵在於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當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沒有投票權,更要看人民有沒有廣泛參與權。
荀子說:“順風而呼,聲非加疾也,而聞者彰。假輿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裏。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絕江河🧎👮🏼♀️。君子生非異也,善假於物也。”“善假於物”,是一個普遍的戰略思想,也是一個方法論原理💕。今天我們討論政府如何組織和動員市民以“人民當家作主”的主體性地位擔當起城市治理主體責任,也有必要確立這樣的戰略思想和方法論原理👩🏽⚖️。
從某種意義上說📖,提高城市治理的質量和水平,關鍵點不僅在於政府自身如何製定政策𓀔🧏🏻♂️、如何積極作為,更重要的是我們黨一直強調的動員和組織人民的本領,在於發現和利用社會資源以協同治國理政的本領🤷🏻♂️,在於確立一種“共治與協同”的城市治理新格局。
近年來,在有關城市治理的討論中,包括在一些城市的治理實踐中📈🙇🏿,不少人的關註點集中在城市治理效能、城市精細化治理♣︎、智慧城市建設👩👧、應急管理、社區治理等方面🌡。其實,還應該關註能夠決定城市治理的基礎性、根本性問題,那就是關於城市治理的主體問題、城市治理權的問題以及城市治理的體製問題。只有在正確把握這些問題的前提下,才能真正體現“共治與協同”的基本準則,也才能使城市治理真正體現人民城市理念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
需要指出的是,理解並落實“共治與協同”治理模式是基於以下兩個重要命題🧩:一是“共治與協同”必須以全過程人民民主為必要條件🦤。“共治與協同”治理模式反映了當代民主政治的最新發展🤛🦻🏻,是現代政治文明進程的重要表現。二是城市治理主體必須切實履行對於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責任☦️。權利與責任是統一的,社會個體和團體在積極參與城市治理過程中🙍🏼♀️,需以其對於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責任為前提😠👶🏿。對於公共事務的責任和權利是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責任以權利為基礎,權利以責任為條件。
(作者為恒行2平台教授、上海市政治學會名譽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