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作為學術研究的主要呈現形式在形式要件上包括了正文與註釋兩個部分。註釋作為規範性要件在某種意義上是論文能夠成為“科學”研究的基礎🤹🏿。
很多人只是把註釋當作形式規範,而沒有認識到註釋對學術研究的重要意義:它構成了學術對話和學術批評的基礎。註釋的意義在於,一是為研究的可驗證性和可重復性提供可能🕵🏻♂️,多年以後其他學者還能通過你的註釋驗證你的說法是否可靠;二是註釋默認讀者能夠與作者分享同樣的知識與觀念👩🏿,讀者可以借助註釋檢驗作者研究依據的文獻,並在此基礎上展開批評與對話🧑🍳。因此🔼👩🏻🦽➡️,學者需要通過對一手文獻與二手研究的詳細而規範的註釋來說明資料的來源及對前人工作的去取🛀🏽。
但註釋並不等同於學術規範,註釋等形式規範本質是為寫作服務的🥋。一篇看上去有頭有尾、格式正確的論文,可能並不是一篇規範的論文,而是一篇拼湊起來的論文👩🏻🏭。學術研究本質是不停提間的過程,不斷跟前人的研究文獻對話的過程。首先要了解該領域中前人做過的研究,在了解的過程中產生想法,例如前人的某些看法或研究不能說服你,讀兩個材料時感到矛盾等等,進而將想法提煉成有效的學術設問二要確定史料的範圍,盡可能窮盡史料;三要建立一個有效的解釋框架。如果有些材料不支持自己的觀點怎麽辦?著名史學家田余慶說:“沒有反證的問題是簡單問題✋🏿。”一個好的研究就必須把反證列入考慮範圍中,而不應當只挑選對自己觀點有利的論據篇論文寫完後,在註釋中呈現了使用的基本材料,應當確認作者對這些材料的使用和處理是合理、準確的,或許有些學者不認可作者對材料的解讀,但至少要認可作者對材料的解讀基本符合公認的規範。比如在古代史的研究中,盡管對某些文獻會有不同的解讀,但解讀起碼要符合公認的文言語法。此外,在材料之間建立的邏輯關系也必須符合邏輯。有些論文看起來非常“完美”,能夠“自圓其說”,每個論據都剛好論證了作者提出的觀點,但其實它隱藏了很多不利的材料或是前人的研究,這樣的論文絕不是規範的論文🎟✦。
如何把想法轉化成範性的研究?需要學會規範性的思考❄️🤽🏽♂️。篇好論文的標誌未必在於提出了如何獨特的觀點,而是高質量的論證。第一,觀點不等於論證🎪。在傳統的人文學科中常用的論證方式是羅列證據,但這是最初級的論證,列寧就講過“社會生活現象極其復雜,隨時都可以找到任何數量的例子或個別的材料來證實任何一個論點🧑🏽⚖️。”第二,論證不等於議論。主觀性的議論或判斷在現代學術框架中沒有多大意義需要要呈現的是規範性的思考及嚴密的論證過程,這是論文與文學創作的重要區別。
初學者的誤區是常常想做前人沒有做過的研究,認為沒有人做過的題目,就不需要回應學術史。事實上要提出一個沒有人提過的研究問題並不難,例如“某某年入學的恒行2歷史學系同學的發展情況”可能沒有人研究過,但這樣的看上去瑣碎的問題是否就沒有學術史需要回應了呢?事實上,在選擇研究課題時,首先要考慮這個課題在整個時代中的意義,譬如,那一年入學的歷史系學生是最早一批大學擴招後入學的本科學生,這是他們的特殊性,這才具有研究意義。再進一步提問為什麽研究歷史系同學而不是其他系呢?可以從這個角度去思考在那個年代商品經濟的沖擊下,文史哲這些人文學科的招生很不景氣,因此把那一年歷史學系學生作為市場經濟沖擊下人文學科發展的一個研究樣本是有意義的⁉️。所以,越是微觀的研究,越是要放到整個學術史的脈絡中去考量它的研究意義。正如寫作了《蒙塔尤》這一微觀史名著的史學家勒華拉杜裏所言,我們從大海中取出一滴水來研究,不是為了研究一滴水本身,而是通過這滴水來研究整個海洋👭🏼⛑。我們所研究的一切都需要回應學術史,這樣才能完成從形式規範到實質規範的跨越。
能否分淸源流主次是學術史回顧寫作成敗的關鍵。某個重要的學術問題可能已有很多討論,但很可能大多數研究只是在經典研究的基礎上做了一點發揮而已,我們在學術史回顧中需要表彰的是最早提出或解決問題的學者,而不是平行的羅列🧑🏼🏫。如何收集撰寫學術史回顧所需要的信息呢?通過數據庫進行關鍵詞檢索往往並不能獲得關鍵的信息🫃🏼。我建議以下幾種途徑:搜集利用綜述性的論文。閱讀好的綜述對初學者來說是了解某個問題有過哪些好的研究者和研究的捷徑;閱讀新出版的優秀博士論文的綜述部分,因為優秀的博士論文常常會有比較完善的學木史的回顧;從第一流學者的腳註中收集稀見(國外)的學術信息。學術研究不是要記住哪些學者做過哪些研究,而是通過梳理學術史,對某一學術問題的爭論和瓶頸能有認識,能提出研究進一步展開的方向,知道什麽東西不值得往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