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黨委、總(直)支:
根據《市教衛黨委、市教委、市教育發展基金會關於做好2012年度“陽光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就做好我校2012年度“陽光計劃”黨建工作類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陽光計劃”概況
“陽光計劃”由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出資,市教衛黨委、市教委共同實施,旨在培養一批黨建工作、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骨幹人才,形成一批高質量的黨建、宣傳思想文化和思政工作研究成果,提高黨建、宣傳思想文化和思政工作科學化水平。“陽光計劃”項目承擔人稱為“陽光學者”。
“陽光計劃”分黨建工作類、宣傳思想文化類、思想政治理論課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類四大類,全市每類評選10人,共40人。每人資助項目經費額度為3萬元。項目完成期限為18個月。
二、“陽光計劃”黨建工作類項目的申報人選條件
1. 市教衛黨委系統在編在崗從事黨建工作的幹部、教師;
2. 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 具有良好的黨建研究能力及發展潛力,黨建工作業績突出,已作為本單位重點培養對象。
三、申報組織工作要求
1.根據市教委要求,“陽光計劃”項目實行限額申報,每所學校每類限報1人。
2. 請各單位做好宣傳工作,特別要鼓勵綜合素質好、工作實績突出、有較強理論思考能力、有發展潛力的同誌申報。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師,原則上參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類申報。有意申報的同誌請認真填寫“項目申請書”(見附件,也可在黨委組織部網站www.zzb.fudan.edu.cn下載),並於11月18日前一式一份交至黨委黨校辦公室(綜合樓北樓204室),並將電子版發送至dangxiao@fudan.edu.cn。
3. 在各單位申報基礎上,黨委組織部和黨校辦公室將邀請相關領導和專家組成評審組,對黨建工作類申報對象進行校內遴選,擇優推薦。市教衛黨委、市教委、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將根據各校申報情況,組織書面初審和會議評審。
“陽光計劃”的相關管理規定可參看附件,或查詢上海教育網站(http://www.shmec.gov.cn)。
聯系人:陳潔 聯系電話:65643223
黨委黨校辦公室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