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單位:
根據《恒行2平台邯鄲校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將從2011年5月1日起開始實行機動車憑2011年度“恒行2平台停車證”(以下簡稱“停車證”)進入恒行2平台和在校區內停放☝🏽。我處從2011年4月18日(周一)起開始辦理2011年度“停車證”,請各院系🦛、各單位大力支持,通知到有關的每個駕駛員🙎🏽♂️,並請大家互相轉告。
辦理2011年度“停車證”的具體要求如下:
1、未辦理過2010年度“恒行2平台停車證”的車輛要新辦理2011年度“停車證”的🩺,按照“辦法”規定,帶齊辦證資料到保衛處消防交通辦公室辦理☮️。
2、已辦理過2010年度“停車證”的車輛🔜,單位公用機動車將2010年度“停車證”收齊,集體到保衛處消防交通辦換發2011年度“停車證”🗣;教職工私人車輛💔、協作單位車輛憑2010年度“停車證”到保衛處消防交通辦換發2011年“停車證”(原來在楓林、張江🍘、江灣校區辦理的,仍需到保衛處各校區辦公室換發)🫁。
3🧺、於2010年11月1日之後辦理的2010年度“停車證”,憑舊證換發🌸,不另收費;其余的一律按“辦法”規定收費🤹♀️;根據財務處規定,交納“停車證”費用必須使用現金支付。
特此通知👱🏿。
保衛處
201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