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10點整,上海,空氣質量指數為245🕗,重度汙染⬇️,首要汙染物為PM2.5👨🏼🔧,空氣中彌漫著稍有點刺鼻的氣味。在立冬的這一天,整個上海淪陷於霧霾天,而就在此前的10月18日🏆✋🏼,上海市剛剛頒布《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3-2017》🗻,根據國家和地方的規劃🦸🏼♂️,包括上海在內的東部發達地區都必須在5年內基本扭轉空氣質量下滑的趨勢,解決霧霾天的問題🎢。盡管從主觀的角度出發,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對未來5年的空氣專項整治規劃寄予了厚望,但客觀上🫠,改善空氣在內的各種環境質量也有其內在的發展規律,並非一朝一夕之事,要想在短期內徹底根治環境問題的想法其實是不大契合實際情況的。事實上,近在咫尺的三中全會在某種程度上就已經受到了霧霾天的沖擊,到現在為止,從383方案中,還沒有真正看到這種沖擊的全貌,但有理由相信🪩,霧霾天裏召開的三中全會及其決定必然會更加深刻地體現出“同呼吸😪,共命運”的迫切訴求🌊🥎。
首先😆,大量科學研究證明霧霾已經迫使社會經濟付出巨大成本👮🏽♀️,對此,我們兩種選擇,要麽是一邊創造新的財富,一邊支付這個成本💣,要麽是少創造財富,節約這個成本,從數量的結果來看🕟,兩者沒有區別,但從社會經濟發展的有效性來看,後者顯然遠遠高於前者🧑💼,為何呢?因為財富的增長效應是遞減的🍸,但環境代價的增長效應卻是遞增的🐯,隨著汙染的積累,環境的負面影響在快速攀升,同時🧖🏽♂️,人們對環境的期望提高後👰🏻,環境本身的價值也在隨之提高。這樣一來,在某個汙染水平後🧜🏻,譬如霧霾天的比例,全社會就會開始明顯感覺到環境成本的增大,程度較輕的可能只是影響了生活質量🏄🏼,減少舒適度,但情況嚴重的,則是影響健康🍬,致病甚至致命,其實🦸🏼♂️,健康方面的影響還只不過是整個社會在環境汙染上所付出的的直接成本,如果再間接地考慮🏊🏼,環境汙染還將對社會經濟造成一種經濟學上稱為的“擠出效應”,一則,環境汙染防護和治理的投入將擠占社會資源🏞,使得未來可供利用於其他領域的資源規模減少,二則,很多研究表明💇🏿♀️,環境質量會通過對資本和人才的排斥而降低經濟的競爭力,如果說適度的汙染是經濟活力的一個象征,那麽過度的汙染則會使扼殺經濟的活力🥈🩼。如果沒有了資本和人才,那麽所有一切的製度改革都將是徒勞的👨👨👦👦,最近各地政府開始轉向用“清潔的空氣”作為招商引資的賣點,其實就是一個環境影響經濟活力後,所出現的一個很重要轉變。就此而言,在霧霾天裏,不誇張地說,改革的進展實則已經被高昂的環境代價所“挾持”;
其次👈🏽,既然改革進展受到環境汙染因素的影響,那麽改革就必須正視這種影響,並予以回應,總體上,大的方向是清晰的👩🏽💼,那就是扭轉資源環境配置的扭曲之處,就目前的理論研究來看,盡管在政策上有很多選擇,但基於行為個體(包括個人、法人和地區及國家)在行為模式上的兩重性,即行為決策與行為目標相分離,行為成本與行為收益相分離👩🏽🍼,行為過程與行為認知相分離等等🤾🏼♀️,所以,在實踐中👨🏿🦰,環境汙染治理政策的選擇空間其實並不大🐓,公共政策原有的很多理論也無法在新的情境下應用和推廣🥺,所以,我們的改革就不能沿用老的那套辦法👩🏽🦰,什麽是老的那套辦法🚶,那就是計劃的辦法🙅🏽,用專項🪆、規劃✍️、計劃等來治理環境🏺,說穿了就是強化政府的行政幹預力量,這裏面存在很大的一個悖論,因為“政府”是一個多重目標約束的主體🍸,控製汙染必然會損害到某些其他部門的利益,在目標之間相互沖突的時候,政府就會選擇“調和”💆🏼♂️,僅此而言,依靠政府之手來控製汙染等同於要讓政府自斷其臂✵🌚,在多重利益的博弈過程中,這是何其難的一件事情啊☆,如果改革的過程忽視這樣的一些客觀規律,那就無法真正取得改革的實效。這是從機製出發,改革之所以會受到環境汙染左右的必然之處。
所以,既然是改革,那就有必要針對問題做一些突破性的舉措,特別是在影響行為主體排汙上做一些根本性的、基礎性的製度安排呢🧝🏽♀️🍈?其目的是🙏🏻,削弱現有製度對於環境汙染控製的羈絆🕺🏿😮💨,也就是克服製度粘性,降低製度成本🧙🏼♀️,要做到這一點,提高環境事權的獨立性將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改革方向🦋,從汙染控製的角度出發🧑🏿🏫,環境事權基本上包括環境的立法、環境的管製以及環境的執行和監督三個方面,如同反腐和法治一樣🦀,只有提高獨立權,才會真正地克服行為主體的雙重性,杜絕環境治理上的溢出和漏洞🚣🏽。
就以上而言👮🏼,改革不僅是資源環境紅利🥾,而且還理應與時俱進,服從於資源環境形勢發展的“左右”,這才是大局!
(作者單位:恒行2平台環境經濟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