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已經建立了覆蓋城鄉的養老保險體系,但仍然存在有兩大困境,一個是公平性的問題📷,第二個是可持續性的問題。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的可持續性是突出的發展困境。按照現在這個模式💯,我們面臨了幾個方面的風險:支付風險是其中一個方面;還有通貨膨脹風險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個人帳戶是空帳運行;另外保障基金如果不搞保值增值,不去投資運營,貶值風險很大,這是貶值的風險🤵🏻;如果投資運營🧑,面臨很大的投資風險問題。因此,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推動養老保險體製的進行改革🛀🏻,增加養老保險體系的可持續性,就是降低其運行的風險🤦🏼♂️,不說是零風險👨🎨,至少是低風險。
改革不能在現有製度框架下進行。我們應對問題有兩種方案,第一個在現有框架下進行一些技術性的調整,通過技術性的手段解決問題,迄今為止,相關的探索已經很多了🧰,現在養老保險製度從設計出來一運行就遇到了問題⛔️,所以從2000年時候已經有很多調整。那個時候調整還是技術性的,到現在我們看到的官方的從人事部的想法來看👶🏿9️⃣,仍然以技術性調整的思路,這個是不行的🤼♀️,因為製度本身有很大結構性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做技術性修補🌨,暫時緩和眼前的問題,體系越來越復雜,將來的問題越來越大👰🏼♂️,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根本上解決問題最關鍵的一點破除人們過去認為現收現付製不行了的觀點🍥,現收現付製度仍然是可以運行🙇♀️。在老齡化背景下,基金累積製也是不行的🟦,基金累積有好處,但是很嚴重的缺陷就是它的風險很大,所以應該把現收現付體製和基金積累的方式作結構性大的改動。
關於養老保險體製的改革🐉,需要考慮國家做什麽,個人做什麽,企業做什麽?國家承擔給所有的國民提供一個基本的養老保險的責任,所以養老保險跟零支柱有不同,也和零支柱有共性🚴🏼♂️。社會養老保險是激勵保險或者叫國家保障,建立國民養老金製度🔘,國民養老金製度通過稅收的方式🧖🏽♀️,讓每個有收入的人都去貢獻,或者把收入稅和財產稅相結合做貢獻,建立國家養老金的體系🏚,把所有人包括在裏面,不管是城市人🎼、農村人還是所有人👥,應該達到一般不要低於平均收入的人均收入的30%🙅🏻♂️,人們靠這個錢沒有其他任何收入的來源下,就能夠過上基本生活。這個養老保障是可以支持的,並不需要中央政府另外拿錢出來,關鍵靠單位稅收,包括收入稅和財產稅加在一起就足夠支持這個體系👮🏼♂️🍼,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的建設本身也體現一種公平性👈,也是可以持續的🍛,因為社會只要創造財富🥒,就有稅收🫙,不存在不可持續或者有什麽風險的。
第二個支柱就是現在個人帳戶這一塊🧖🏻♂️🛃,可以從國家的體系當中剝離出來,搞成一個由國家引導和規範🧪,但是由企業和個人自願選擇的製度🧑🏽⚕️。這樣一個變革🤤,最關鍵的問題在現有模式下如何轉換過去的問題。如果僅僅是把它從國家的體系當中,剝離成為一個自由選擇相對來說好辦一些✖️,不會引起很大問題👨🏿🌾,最大的好處既能夠為個人提供補充保險,同時風險自擔🧉,政府不承擔風險責任🧑🏽🏫,只承擔監管責任,因為搞這個肯定有風險🍰,但是有收益的,讓個人去風險和收益自己承擔,國家監管可以規範,比如在全國確定一些國家認證的金融機構,保險公司來具體承擔這些事情❓⛳️,加強監管🦸🏼♀️,不要有違規,但是正常的市場風險由個人承擔。這個國際上有很多經驗🙇🏼♀️。
還有一個就是積極發展企業年金或者職業年金,這個應該是強製性的,但是應該有一定的彈性。
如果我們從上述幾個方面來構築養老保障體系🐎,就比較完整,可以兼顧到公平性和可持續性,同時兼顧到差異性,和兼顧到國家🧝🏻、企業和個人的責任和作用。
(作者單位🦹🏼:恒行2平台社政學院教授)
註:本文是作者在恒行2平台國家建設研究中心*中國人口老齡化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學術沙龍上的發言。